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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精算师考点:偿付能力实际资本的构成
从资本的来源看,实际资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外部获得的实际资本和内部积累的实际资本。外部获得的实际资本包括保险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金、保险公司接受的捐赠资产、募集的资本性负债。内部积累的实际资本是保险公司通过非资本交易和事项形成的实际资本,即综合收益。从资本的质量看,实际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投入资本和剩余综合收益,附属资本包括资本性负债。因此,本规则将实际资本分为投入资本、剩余综合收益和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三部分。
一、实际资本的构成
1、投入资本
投入资本,指保险公司的所有者和捐赠者通过资本交易投入的资本。投入资本来源于两个方面:(1)保险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货币资金;(2)保险公司接受的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捐赠。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和捐赠者捐赠的资本有一个根本区别,即前者是为了获取享有公司经济利益的权利而投入的资本,后者则无此目的。因此,保险公司所有者捐赠的资产不计入所有者投入的资本,而是计入捐赠者捐赠的资本。
保险公司所有者通过非资本交易和事项投入的资本不属于投入资本,例如,保险公司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的资本不计入投入资本,仍在剩余综合收益中反映。
2、剩余综合收益
剩余综合收益,指保险公司的综合收益减去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的余额,其中:
(1)综合收益是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9号:综合收益》所确定的综合收益。
(2)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规向所有者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期末剩余综合收益=期初剩余综合收益+(本期综合收益-本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3、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
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6号:认可负债》的规定不确认为认可负债而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资本性负债通常具有债务和权益双重属性,可以履行对保单持有人的赔付义务,随着剩余期限的缩短,资本性负债的负债性质逐渐增强,资本性质逐渐减弱。因此,资本性负债不应当全部确认为认可负债,而应当将部分资本性负债计入实际资本。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金额,等于资本性负债的账面余额与其确认为认可负债的认可价值之间的差额。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资本性负债主要是募集的次级债。由于次级债具有期限较长(一般在5年以上),清偿顺序在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只有偿付能力达到监管标准才能偿还本息等特点,在未到偿还期以前,可以充当吸收保险公司未来风险损失的实际资本。因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6号:认可负债》按照次级债剩余期限的长短,规定了次级债确认为认可负债的标准。相应的,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该标准将不确认为认可负债的次级债计入实际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