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英精算师目为大家带来“中国精算师考点讲义之现金价值和退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退保是保单组生命周期中的重要现象,纯保障型产品的退保不会引起复杂问题,退保之后保单失效。带有储蓄因素的保单在发生退保的时候会产生一个问题:保险人是否应该退还储蓄部分?从常理来看,投保人中途退保,不论理由如何,都应该属于某种违约行为,此外考虑到新保单的费用问题,早期退保可能造成保险人无法弥补早期费用,进而损害没有退保的保单的利益,所以退保行为应该受到一定惩罚。
寿险保单的保费并不是保险人的应收账款,而投保人的退保行为是单方面的权利,他要承担的后果仅仅是保单失效而不是更多的惩罚。退保的保单所有人能够得到的现金价值一般称为不丧失权益(non-forfeiture benefits),领取不丧失权益的具体方法是保险选择权(insurance options)。
在责任准备金的计算中,我们得到的实际上是一份有效保单由保险人管理的资产。这份资产在退保时的名称是现金价值,当然责任准备金和现金价值的具体定义和计算方法有所区别。
从理论上可以证明,在完全连续的情况下,如果退还给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等于退保时的责任准备金,则退保行为不会对继续缴费的有效保单产生不利影响。这个结论是在比较简单的条件下形成的,它提示我们:可以根据责任准备金确定合理的退保金水平。